2022-09-05 618 次
公众号发送内容规范
公众号的发送内容需要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发送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1 侵权、侵犯隐私权及原创争议类内容
4.1.1 主体侵权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部分主体类型需进行主体申请真实性验证后,方可完成注册。
4.1.2 内容侵权
4.1.2.1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1.2.2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4.1.2.3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4.1.2.4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4.1.2.5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品牌商标信息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通过帐号或利用相关帐号功能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推广、售卖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为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推广、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协助或便利条件,如引流至销售假冒、盗版商品的第三方商城、第三方平台或其他外部网页等进行交易的行为。
• 使用和品牌方、版权方相同或相似的装潢、标识、商标,或通过自身资质的宣传,使用户误以为其为品牌方、版权方及其授权方的行为。
• 去除、隐藏、伪造品牌或版权作品的商标、标识等,或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治理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或推广、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假冒商品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的商品;盗版商品是指未经版权方许可复制的图书、音像、美术作品和软件等。
4.1.3原创性存在争议
微信公众平台尊重并鼓励创作,经平台审核若内容独创性存在争议,且内容当事人对争议行为无法达成一致时,平台将邀请微信“洗稿投诉合议小组”进行合议。与“洗稿”相关的更多内容,可查看《微信公众平台“洗稿”投诉合议规则》。
如下行为可能存在内容独创性争议:
通过同义词更换、语序转换、段落变换、增删非关键词语等手法生产文章,导致与他人作品主题、观点、大纲、素材、逻辑、结构、表达、描述高度相似的内容。
处罚规则
侵权行为一经发现或原创争议行为一经确认,将对违规公众帐号采取替换内容/阻碍正常展示、清除内容、功能封禁、甚至注销等形式的处理。
违规示例
主体侵权类:冒充官方游戏帐号
4.2 色俗内容
4.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
4.2.2 发布有色情意味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等内容。
4.2.3 以投稿/爆料等形式描述约炮经历、性交体验、偷情、涉隐私部位偷拍等伤风败俗的话题内容。
4.2.4 以低俗的配图引诱用户阅读文章、关注微信公众号。包含性撩拨、性挑逗画面;疑似女性性高潮/性虐场面;偷拍的沐浴/更衣/如厕/亲热等私密画面;女性故意露出敏感部位 (纯裸露的胸、生殖器官)以及敏感部位未打码的真人写真/艺术摄影等。
4.2.5 文内以低俗类的动图或引导图,诱导用户点击进而跳转至另一篇图文页或关注某个公众号。
处罚规则
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公众号,将对其名称、头像、功能介绍、图文消息等违规点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限制其群发、关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使用。
详细规则及违规示例可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小程序—规则及案例公开模块中查阅。
查看“色俗内容”案例
4.3 暴恐血腥内容
4.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4.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4.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4.3.4 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4.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4.3.6 出现事故现场、自杀现场、实验解剖等引起感观不适的血腥内容。
处罚规则:
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4 赌博类内容
违规内容
发布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博彩活动等。
处罚规则
违法博彩类帐号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或注销处理。
文章进行删除处理。
查看“赌博类内容”案例
4.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违规内容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
4.6 涉黑类内容
违规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
4.7 非法物品类内容
违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
4.8 过度营销类内容
4.8.1使用夸大的描述推销丰胸、减肥、增高、壮阳、性保健等保健品;或在推销产品过程中使用让人观感不适的配图。
4.8.2文章提出针对病症、两性关系、治疗脱发、命理咨询等方面的问题,进而推销产品或提供服务,主要目的为引导用户添加联系方式。
4.8.3文章主要是推广股票的投资方法/课程或直接推荐股票,用稳赚/预计涨幅/标榜历史盈利案例或运用该方法能选出优质股票等加以描述,并留下相关联系方式。
4.8.4文章以编故事的形式推销某种食用类/养生产品,利用二维码引导添加微信号、了解、购买。
4.8.5提供风水咨询服务或兜售风水饰品/镇物,并罗列案例说明用户在接受服务或购买后受益;或以宗教场所翻新/受损名义,或宣扬宗教内容/宗教类节日,并提供受捐的支付信息。
4.8.6文章主要描述PUA撩妹、撩汉等相关话题,且引导用户关注公众号/加个人微信号/加群。
4.8.7推销的产品明显低于官方价格;或非品牌官方发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精仿、复刻、价格极低的知名品牌。
4.8.8公众号中不得含有任何自行嵌入或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用户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
处罚规则
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公众号,将对其名称、头像、功能介绍、图文消息等违规点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限制其帐号群发、关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帐号使用。
查看“过度营销类内容”案例
4.9 不实信息类内容
4.9.1编造名人、明星、专家得绝症、去世或一些非常容易查证有违事实的内容。
4.9.2过度解读或发布虚假的法律法规,政策内容。
4.9.3编造、故意传播涉及食品安全、健康养生等日常生活、科学知识方面的不实消息。
4.9.4发布其他类不实信息:经政府、媒体、法院等官方或权威机构认定,并公开说明属于不实信息的。
处罚规则
针对造谣类帐号,将采取删文、能力封禁、甚至封号的处罚措施。
对于造谣的源头帐号,将根据谣言的恶意程度、传播度、历史违规,给予短封、甚至永封的处罚。
对于传播谣言的帐号,视谣言的负面影响,给予连带处罚。
查看“不实信息类内容”案例
4.10 骚扰类内容
违规内容
4.10.1 在实际派发红包/优惠券/现金券/积分之前,诱导用户点击自定义菜单、回复内容等,对用户造成骚扰。
4.10.2 在用户无接受服务意愿的情况下,发送营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模版消息发送虚假订单消息等,对用户造成骚扰。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涉嫌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4.11 煽动、夸大、误导类内容
平台鼓励创作者提供准确、清晰、能体现文章内容主旨的标题,不允许通过标题噱头诱导用户点击或误导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4.11.1 标题含有危害人身安全、恐吓侮辱、惊悚、极端内容,或者以命令式语气强迫用户阅读。
4.11.2 标题无依据夸大事件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受影响面以及事件引发的情绪。
4.11.3 标题以浮夸的描述,反常识强调某种食物/行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
4.11.4 非官方通知或者公告,但标题假借官方名义煽动获取流量,或以信息来源机密、看完即删来诱导用户。
4.11.5 标题故意隐藏关键信息,或无中生有部分信息,给用户造成误导。
处罚规则
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公众号,将对其图文消息等违规点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限制其帐号群发、关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帐号使用。
查看“煽动、夸大、误导类内容”案例
4.1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3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如未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及腾讯的合理要求向用户如实充分披露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规则、产品或服务要求与条件、机构与品牌信息、各方权利义务、咨询投诉渠道等。
4.14 转载内容
就你所转载的其他公众号的原创声明内容,如转载来源因侵权或违规被清除,公众平台有权在通知你后,屏蔽你所转载的内容。更多请查看《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功能使用条款》
4.15 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1)经市场监督管理等机关部门认定,发布内容涉嫌存在违反《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2)其他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
4.16 收集用户隐私
(1)提供面相、手相、命理咨询等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类的服务,需用户上传人脸、生辰等相关隐私信息。
(2)提供位置定位服务,获取或协助他人获取用户的位置信息等隐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3)收集、存储、抓取、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微信号、手机号等用户隐私信息并展示交换给他人,披露用户敏感信息。
4.17 恶意编辑
(1)文章正文内容信息极少,通过将文章内容隐藏在极小窗口内等非常规手段谋取广告费用,隐藏内容包括文本、图片、视频等。
(2)文章通过标题违规擦边(如标题党擦边、低俗擦边等形式)诱导用户点击查看,且文章内容为堆砌的无意义文字。
免责声明公众号用户及运营者明确了解并同意:关于公众号服务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公众号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公众号用户及运...
2022-09-05 详细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你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公众号用户及运营者应避免因...
2022-09-05 详细
阶梯式处罚机制与举报机制9.1 微信公众平台已启用用户举报处理机制,我们会根据用户的举报,视违规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公众号可...
2022-09-05 详细
商标与商业外观8.1 公众号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8.2 非商标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8.3 使用他人商标、版权等涉及他人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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